雲林縣斗南地政事務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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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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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移轉過程中,土地承買人應注意那些事項﹖
一、 土地承買人應注意事項:
  (一)事前應先調查土地的地形、位置、現狀及界址,最好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謄本,再向建管機關申請都市計畫圖後予以套繪,以了解土地是否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且詳查土地登記簿謄本。
  (二)買賣契約應與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所有權人正式委託的地政士訂立,否則該買賣契約無效。該筆土地上如設定有抵押權登記,應先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在限定時間內塗銷該抵押權,以免買賣成立後,出賣人取得買賣價款後,一走了之。
  (三)查明該筆土地之使用管制情形,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因其使用性質、建蔽率及容積率等皆不相同;另購買農(耕)地時,應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耕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證明書。
  (四)參考附近已成交的實例價格,或參酌政府當年公告的土地現值予以決定土地成交價。土地上如有設定地上權﹑典權或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訂有基地租約建築建房屋,則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購買這塊土地的權利。


二、土地出賣人應注意事項:
  (一)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
  (二)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應由出賣人負擔。土地增值稅,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雖土地移轉買賣,仍予免稅。


三、 申請登記時間﹕
  不動產之買賣移轉,我國採登記生效主義,所以買賣雙方簽約後,應於一個月內會同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權益方可獲得保障﹐並避免被處逾期登記費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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