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交流 > 留言板 > 農發條例地16條及耕地分割執行要點適用情況疑義?
2018/11/22 下午 04:21:00人之土地合併,始得辦理登記。 (三)申請人得依土地分割複丈結果通知書所列地號面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現值或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人應就土地分割標示變更登記、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土地合併標示變更登記,連件向登記機關申辦。」,台端來文所述情形
2018/11/22 下午 04:21:00人之土地合併,始得辦理登記。 (三)申請人得依土地分割複丈結果通知書所列地號面積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現值或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申請人應就土地分割標示變更登記、所有權移轉登記及土地合併標示變更登記,連件向登記機關申辦。」,台端來文所述情形
民意交流 > 留言板 > 農地部分移轉
2016/7/21 上午 08:24:00之一核課,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3. 辦理程序:應先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農業課申請農業使用證明書後再憑向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次於完稅後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書、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雙方身分
2016/7/21 上午 08:24:00之一核課,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3. 辦理程序:應先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農業課申請農業使用證明書後再憑向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次於完稅後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書、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雙方身分
民意交流 > 留言板 > 土地移轉
2014/3/25 上午 08:55:00,應該用買賣或贈與的方式?其實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即可簽訂買賣或贈與契約,向相關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贈與稅,並完納稅捐後,即可持憑相關應附文件至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但須注意買賣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
2014/3/25 上午 08:55:00,應該用買賣或贈與的方式?其實土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即可簽訂買賣或贈與契約,向相關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贈與稅,並完納稅捐後,即可持憑相關應附文件至管轄之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但須注意買賣是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
民意交流 > 留言板 > 農地過戶流程
2013/4/16 下午 04:36:00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擇一) 5.義務人印鑑證明(經地政士簽證或法院公證者,免印鑑證明) 6.各項繳稅收據或證明(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7.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二、土地登記之申請,委託代理人為之者,應附具委託書,但登
2013/4/16 下午 04:36:00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擇一) 5.義務人印鑑證明(經地政士簽證或法院公證者,免印鑑證明) 6.各項繳稅收據或證明(土地增值稅、贈與稅) 7.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二、土地登記之申請,委託代理人為之者,應附具委託書,但登
查詢系統 > 各項稅賦試算 > 簡易估算國稅稅額
.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92013/5/2 下午 02:29:00Y土地增值稅試算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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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交流 > FAQ > 土地登記 > 土地買賣移轉過程中,土地承買人應注意那些事項﹖
權利。 二、土地出賣人應注意事項: (一)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 (二)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應由出賣人負擔。土地增值稅,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雖土地移轉買賣,仍予免
權利。 二、土地出賣人應注意事項: (一)售價得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及附近成交價格訂定。 (二)土地增值稅依有關稅法的規定,應由出賣人負擔。土地增值稅,係按土地漲價總數額課稅,若土地無漲價無增值,雖土地移轉買賣,仍予免
民意交流 > FAQ > 土地登記 > 申辦耕地移轉登記,須要檢附什麼證明文件?
申辦耕地移轉登記,雙方當事人需以買賣或贈與方式填寫契約書二份、申報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立契約雙方為二等親以內、或以贈與方式辦理時)後,檢附下列文件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契約書 (正副本各一,正本貼契約價值千分之一之印花)。 三、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親洽該所或經公證、簽證者免附)。 五、完稅證明。 六、
申辦耕地移轉登記,雙方當事人需以買賣或贈與方式填寫契約書二份、申報土地增值稅、贈與稅(立契約雙方為二等親以內、或以贈與方式辦理時)後,檢附下列文件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契約書 (正副本各一,正本貼契約價值千分之一之印花)。 三、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義務人印鑑證明(義務人親洽該所或經公證、簽證者免附)。 五、完稅證明。 六、
民意交流 > FAQ > 地價業務 > 公告土地現值接近正常市價,有何意義?
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標準,公告土地現值如能調整接近市價,可以達到平均地權漲價歸公政策目標。同時,土地增值稅是地方稅,也是縣市主要稅源,故調整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可以充裕地方財政,推展地方各項建設。地價業務 >
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審核土地移轉現值之標準,公告土地現值如能調整接近市價,可以達到平均地權漲價歸公政策目標。同時,土地增值稅是地方稅,也是縣市主要稅源,故調整公告土地現值接近市價,可以充裕地方財政,推展地方各項建設。地價業務 >
民意交流 > FAQ > 地價業務 > 公告土地現值為什麼比市價還低?
依照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作用之一是土地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依據,因為一般人之心態,在課稅時總希望稅基愈低愈好,因此雖然現行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相關法令明白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確實反映地價動態,接近正常市價,但地方政府限於民意,考量大多數人稅賦負擔,多未能大幅調高公告土地現值,使得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間仍有差距。地價業務 > 公告土地現值為什麼比市價還低?
依照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作用之一是土地移轉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依據,因為一般人之心態,在課稅時總希望稅基愈低愈好,因此雖然現行平均地權條例及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相關法令明白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確實反映地價動態,接近正常市價,但地方政府限於民意,考量大多數人稅賦負擔,多未能大幅調高公告土地現值,使得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之間仍有差距。地價業務 > 公告土地現值為什麼比市價還低?
民意交流 > FAQ > 地價業務 > 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期限何時截止?
台端所詢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屆滿期限疑義乙節,按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土地稅法第33條)第二項規定略謂:「…自本條例中華民國91年1月17日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減徵百分之五十。」,上述條項所定「91年1月17日」係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日期,而該條項有關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規定之施行,係於91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依法應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生效,也就是自中華民國91年2
台端所詢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屆滿期限疑義乙節,按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土地稅法第33條)第二項規定略謂:「…自本條例中華民國91年1月17日修正施行之日起3年內,減徵百分之五十。」,上述條項所定「91年1月17日」係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日期,而該條項有關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規定之施行,係於91年1月30日經總統公布,依法應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生效,也就是自中華民國91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