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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
我名下有一個農地,我想把該農地部分移轉,請問該如何辦理?

1.目前農地可持分移轉,惟如地上建有農舍者,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農舍與農地應併同移轉。
2.農地移轉時登記費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核課,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
3.辦理程序:應先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農業課申請農業使用證明書後再憑向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次於完稅後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土地增值稅繳〈免〉納證明書、所有權人印鑑證明書、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所有權狀等證件向地政事務所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12 下午 0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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