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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
以特殊名義如:「浙江省銀行」登記之土地,該如何處理?

非以自然人、法人或依法登記之募建寺廟名義登記之土地權利,除下列土地外,利害關係人應於申請登記期間內,檢附足資證明文件,申請更正登記:
一、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者。
二、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
三、以神祇、未依法登記之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義登記者。
四、以祭祀公業名義登記之土地權利或具有祭祀公業性質及事實者。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11 下午 05: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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