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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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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共有土地之共有人之一得否申請塗銷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
    一、分別共有土地,如共有人之一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可由該設定抵押之共有人或其任一繼承人申請塗銷。 二、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之全部土地設定抵押權者,可由任一...<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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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一宗或數宗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之一得否僅就其應有部分申請塗銷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
    一宗或數宗分別共有土地,共有人之一得單獨僅就其應有部分申請抵押權內容變更登記,其登記原因為「地籍清理權利範圍變更」及「地籍清理權利內容等變更」登記,並由申請人於...<詳全文>
    103
    【地籍清理】數宗土地共同擔保設定抵押權,得否僅其中一宗或數宗土地之所有權人就其所有土地申請塗銷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
    共同抵押之土地,其中一宗或數宗土地之所有權人得就其所有土地,單獨申請抵押權部分塗銷及內容變更登記,其登記原因為「地籍清理部分塗銷」及「地籍清理擔保物減少」登記,...<詳全文>
    104
    【地籍清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其原因發生日期及登記原因如何填寫?
    申請登記原因發生日期以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之日期為準;申請登記原因為「地籍清理塗銷」。<詳全文>
    105
    【地籍清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是否須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印鑑證明及切結書?
    無須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印鑑證明及切結書。另原核發之他項權利證明書應於登記案件公告期滿無人異議辦竣塗銷登記後,由地政事務所公告註銷。<詳全文>
    106
    【地籍清理】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嗣後發生繼承移轉情形,土地所有權人得否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申請塗銷登記?
    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嗣後雖由繼承人繼受其權利,惟該抵押權登記仍繼續存在,故土地所有權人仍得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申請塗銷登記。<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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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符合那些要件之地上權,土地所有權人才能依地籍清理條例規定申請塗銷?
    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一、45年12月31日前登記之地上權。 二、地上權之存續期間為未(不)定期限或空白。 三、地上權人(或其繼承人)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 四、...<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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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未定有期限地上權之登記原因如何填寫?
    登記原因為「地籍清理塗銷」。<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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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塗銷45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未定有期限地上權,要檢附哪些證明文件?
    一、地上權人在該土地上確無建築改良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土地複丈成果圖(應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或勘查)。 二、足資證明地上權人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之文件。<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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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籍清理】地籍清理條例第29條所指地上權人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之認定原則及證明文件為何?
    地上權人為自然人時,其「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之認定原則及證明文件如下: 一、土地登記資料所載地上權人之住址不全(如:住址空白、無完整門牌或日據時期住址記載缺漏...<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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