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權利人
2、計費方式:
(1)書狀費:以張計價,每張新台幣80元。
(2)登記費:按建物權利價值千分之二繳納登記費。
(3)建物第一次測量費:詳細內容請至本所網站-「便民服務」-「收費標準」-「測量收費標準」查詢。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建物測量成果圖
3、申請人身分證明
(1)自然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2)法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書。
(3)華僑:華僑身分證明書。
(4)外國人:外國人之國籍證明。
4、登記原因證明文件
(1)實施建築管理後建物:檢附使用執照。
(2)實施建築管理前建物:檢附實施建築管理前之完工證明或稅籍證明或水電證明或曾於該建物設籍之戶籍謄本或門牌編訂證明。
5、建物測量成果圖
6、申請人非起造人時,應檢具移轉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7、區分所有建物如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檢附區分所有建物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
8、其他依法令應提出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