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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
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未經民政機關備查之神明會土地,如逾公告之申報期間無人申報,屆時會如何處理?

一、 如逾公告之申報期間仍無人申報,或雖經申報而被駁回,且屆期未提起訴願或訴請法院裁判,或經訴願決定或法院裁判駁回確定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為標售。
二、 上開標售所得價金於扣除相關行政處理費及應納稅賦等後,儲存於地籍清理土地權利價金保管款專戶,權利人自儲存之日起10年內,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發給價金。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11 下午 0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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