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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
地籍清理條例規定清理之「非以法定不動產物權名稱登記」所指為何?

應清理之非以法定不動產物權名稱登記者係指38年12月31日前登記之下列土地權利:
一、以典權或臨時典權登記之不動產質權。
二、贌耕權。
三、賃借權。

四、 其他非以法定不動產物權名稱登記(即非以所有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抵押權及耕作權等權利名稱登記)。 

最後異動時間:2021-01-12 下午 0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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