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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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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業務】「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是否相同?一般民眾未於申報期間之內申報者是否按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計算?
    一、公告地價與申報地價在意義與用途上均不相同,公告地價僅作為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之依據,申報地價期限為三十日,三十日後公告地價即為歷史資料,且公告地價亦未隨日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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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業務】何謂「地價指數」?
    「地價指數」係以特定的時間點,作為地價的基準日,計算一定期間內地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換言之,地價指數是用來衡量土地價格在某一時期的平均變動趨勢。目前內政部所發...<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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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業務】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期限何時截止?
    台端所詢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屆滿期限疑義乙節,按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土地稅法第33條)第二項規定略謂:「…自本條例中華民國91年1月17日修正施行...<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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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業務】實價登錄Q&A
    問題一、馬總統倡議居住正義的實價登錄制度,何謂實價登錄地政三法? 答: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係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於100年12月13日...<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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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繼承不動產權利如不辦理登記對權益有何影響?
    (一)自繼承開始之日期,超過六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將被處以罰鍰: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權利有移轉、分割、合併、設定、增減或消滅時,應為變更登記。繼承登記自繼承開始之...<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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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地政機關對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處理方式為何?
    為執行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有關列冊管理之規定,內政部於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訂頒「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列冊管理作業要點」作為地政機關執行之依據。依該要點第...<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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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之立法意旨
    繼承登記的目的在儘速確定每個繼承人的權利範圍,倘時間拖延過久,各人的權利範圍未能確定,容易造成使用上及權利上之糾紛,再加上繼承如分散各地或又再次發生繼承情形,勢...<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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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申辦繼承登記應檢附那些文件?
    申請繼承登記,應提出下列文件: (一)登記申請書。 (二)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三)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戶籍謄本。 (四)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五)繼承...<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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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繼承人未能全體會同申請繼承登記時該怎麼辦?
    (一)如部分繼承人因行蹤不明、感情不睦、意見不一致…等原因,致無法全體達成協議申辦分割繼承登記或分別共有登記,可由繼承人中之一人或數人依遺產及贈與...<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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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辦繼承】未能於規定期間內申辦繼承登記時繼承人要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繼承人如有下列事由未能於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年辦理繼承登記者,應於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之期間內,檢附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提出...<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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